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工作部署,结合随州实际,我局特制定《关于组织2023年度市级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反馈。
联系单位: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722-3596198
信函寄到:随州市城南新区迎宾大道市政府大楼六楼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并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电子邮箱: sjxjysq@suizhou.gov.cn
传真:0722-3596198
关于组织2023年度市级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科经(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的实施意见》(随政办发〔2021〕25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财政扶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随政发〔2023〕14号)文件精神,拟组织申报2023年度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企业以“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为主题,采用和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流程、新装备、新材料,对企业实施生产设施、装备、生产工艺改造和围绕智能制造水平提高、绿色制造水平提高、产品质量提高、产业布局结构优化等“三高一优”技改目标所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以及为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规模而实施的工业产业化项目。
二、支持对象
申报项目在单位注册地实施,申报单位在随州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1月1日以来获各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在绩效评价、监督检查中未出现违规违法行为,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因偷税漏税被税务部门处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项目建设方向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市级“2236”产业集群发展战略方向,对随州市汽车机械产业链、食品工业产业链、冶金建材产业链、医药化工产业链、纺织服装产业链、电子信息产业链等六大产业链予以优先支持。
三、支持范围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其中设备投资200万元以上)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建设手续齐备,2022年底已建成并投产达效,年度上交税收50万元以上,具有良好行业带动效应且已完工的示范项目;支持生产及研发设备投资时间范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上批次未获本资金支持的企业可放宽到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设备采购发票的8%予以补贴,最高奖补上限100万元。
申报项目在指定时间范围内统计库(备案为技改)中择优筛选,优先支持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税收贡献突出(年度纳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
四、申报要求
(一)允许“零增地”在原有土地、厂房、生产线建设的“持续性”技术改造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建设所需备案、环评、规划、节能、安全等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文件根据有关政策按需或是延后办理。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性”技术改造项目,或有特殊要求前置审批的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专项申报时项目建设前置审批文件需齐备。
(二)项目建设总投资包括项目建设所必需的土地购置、厂房建设、生产设备等内容。其中设备投资主要包括:生产、检测、研发等设备购置,含设备安装、调试,不含设备租赁;自制成套、成台设备原材料及测试费用,不含设备维修;与生产、研发相关联的工业软件投入不得超过设备总投资的20%。
(三)2020年以来已获得各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市级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等各类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拟申报2024年省级及以上资金的项目不予支持(获得本批次市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资金),同一项目(以设备发票为准)不得重复享受各级同类专项资金支持。
五、申报程序
项目承担单位自愿申报,按照项目归属地原则,由所在地科经(经发)局、财政局完成资料初审,并对推荐项目是否存在重复申报进行核实后联合行文推荐。
市经信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从产业发展引导性、技术创新先进性、质量提升有效性、项目完整性、投资强(进)度合理性、绩效目标优质性等方面,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按照绩效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六、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专项申报要求,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作为项目评审、绩效评价和审计验收的唯一依据:
(一)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与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可量化的项目建设目标,重点突出投资项目建设前后给项目承担单位带来的综合能力提升;
(三)项目投资及设备购置清单(合同、发票、支付凭证);
(四)项目审批文件,含备案、环评、用地、规划、节能、安全评价等;
(五)获取经信部门试点示范平台及称号批准文件;
(六)项目承担单位及各地科经(经发)局、财政局对以上关于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责任性及不存在重复申报情况承诺。
七、工作要求
(一)各地科经(经发)局、财政局要高度重视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核实项目建设合法性、真实性等相关内容,切实推荐重点项目、优势项目。
(二)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遵照“谁申报、谁负责,谁推荐、谁把关”的原则,对上出具承诺意见:项目申报单位负责提供项目原始资料、文件、凭证,按照材料真实、项目完整的原则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并对所有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承担项目申报和建设主体责任;各地科经(经发)局、财政局负责项目真实性审核,确定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确认投资申报内容、提交资料、现场实物是否对应、真实、有效,承担项目审核主体责任。
(三)请各地科经(经发)局、财政局根据项目申报要求,于2024年1月10日前正式联合行文推荐,申报资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
联系人:刘 承 3596180
附件:1.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2. 市级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随 州 市 财 政 局
2023年月日
附件1:
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地(只填写到地级市) | 项目行业分类(电子信息、机械、汽车、船舶、民用航空航天装备、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化与化工、医药和医疗设备、轻工、纺织、其他) | “五化”技改分类(智能化升级、集群化发展、服务化延伸、绿色化转型、安全化管控) | 产业发展分类(智能制造、安全生产、高端装备、产品质量提升、绿色制造、工业强基、服务型制造、创新平台建设) | 开工年月 | 完工年月 | 建设性质(在建、完工、拟开工)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已完成投资(万元) | 项目投资资金来源 | 项目技改实施效益分析(未完工项目填报预期值) |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其中计划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其中计划设备投资(万元 | 已完成投资(万元) | 其中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其中已完成设备投资(万元) | 自筹资金(万元) | 银行贷款(万元) | 新增年产值 | 新增利润 | 新增年税收 | |||||||||||
附件2
市级支持新一轮技术改造项目基本情况表
企业基本信息 | ||||||
企业名称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单位) | |||||
详细地址 | ||||||
法人代表 | 组织机构代码或社会信用代码 | |||||
控股股东及股东结构 | ||||||
联系人 | (企业财务负责人以上级别领导) | 联系电话 | ||||
企业总资产(万元) | 资产负债率(%) | |||||
主营业务 | ||||||
主要产品 | (市场占有率可填写细分行业内所占百分比或排名,占有率不占优的此项可不填写) | |||||
产业链信息 | 核心上游客户 | (客户名) | (合作情况简述) | |||
核心下游客户 | (客户名) | (合作情况简述) | ||||
所有制形式 | 企业信用等级 | (注明评级时点和评级机构) | ||||
企业财务状况(根据企业财务审计报表填写) |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实缴税金 | 出口创汇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万元) | ||
上三年度 | ||||||
上两年度 | ||||||
上一年度 | ||||||
企业技术水平 | ||||||
当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 | 年底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 年底企业 职工总数 | 年底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 | 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 | ||
上三年度 | ||||||
上两年度 | ||||||
上一年度 | ||||||
企业上市情况 | (选填:已在xx板上市、已通过证监会审查将在xx板上市、正在申报xx板上市、近期无上市计划等) | |||||
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实验室等建设情况 | (填写企业已通过认定的省级以上“两站三中心”或实验室,其中,“两站三中心”是指:企业博士后工作站、企业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 | |||||
近两年获得工业领域省级以上荣誉或专项资金支持情况 | ||||||
核心竞争力或竞争优势说明 | (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此次申报的中的具体领域和方向,说明特长或优势,如: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品牌价值及竞争力等) | |||||
申报项目建设情况 | ||||||
项目名称 | ||||||
建设地点 | (xx市xx区/县) | |||||
建设内容 | (项目建设内容具体说明用地及建设厂房情况、购置的主要设备、预期产能以及销售目标市场定位) | |||||
对应申报方向 | (对照申报方向选择具体领域、行业、五化方向) | |||||
总投资(万元) | 其中:自筹资本金(万元) | |||||
固定资产投资 | 设备投资 | |||||
建设年限 | (xx年-xx年) | (计划)开工 | (xx年xx月) | |||
预计投资回收期 | 项目竣工时间 | (xx年xx月) | ||||
项目核准/备案文号 | 环评审批文号 | |||||
规划许可证文号 | 土地审批文号或土地使用证号 | |||||
其他需提供项目审批文件 | ||||||
项目综合绩效 | ||||||
达产后预计项目年销售收入(万元) | 达产后预计项目年利润(万元) | |||||
项目关键指标 | (填写产品的关键性能指标或性能优势) | |||||
项目预期成效 | (说明项目实施成效,如:提升智能化水平、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产业链上下整合、带动行业发展等,请尽量提供量化参数) | |||||
逐级对上承诺 | ||||||
企业承诺 | 我单位承诺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项目申报内容真实有效,提交材料合规合法,并将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按期竣工、达效、投产。如存在项目虚假申报、资金违规使用等行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觉、主动接受各级、各部门项目监管、检查、审计工作。如我单位在项目申报、执行以及验收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本单位同意记录、公开我单位相关信息,并共享至湖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 |||||
企业法人签章:企业公章:承诺日期:年月日 | ||||||
县(市、区)经信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 经核实,项目申报内容属实,申请材料有效。企业符合项目申报要求,拟推荐该项目按要求申报年度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我单位承诺承担项目申报主体责任,并按照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加强对项目的监管和服务工作,按期完成项目建设、投产、达效。 | |||||
单位负责人签章: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 |